根据《国科大成都学院关于申报2024年度院长奖学金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国科大成都学院院长奖学金初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参评对象:学籍为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在学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一等奖:在学习和科研工作中成绩突出,学位课程成绩优秀;学位论文研究成绩显著,在理论上有所发展创新,具有较高的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学习期间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在技术上有创造性,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参加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做出较大贡献。
二等奖:学位论文在理论上有所创新或发展;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发表较高水平论文;在技术上有革新,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前景;参加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做出较大贡献。
二、奖学金设置
根据《国科大成都学院院长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奖学金设一等奖10名(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20名(奖学金1000元)。
三、名额分配
9名,由光电所自行组织评选、公示,结果报成都学院。
四、奖学金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纸质材料(见附件):
(1)《国科大成都学院院长奖学金申请表》
(2)证明材料(胶装2份,模板见附件)
(3)外报材料保密审批表1份
2.申报电子材料:
(1)《国科大成都学院院长奖学金申请表》
(2)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
3.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1:00,材料提交地点:研究生部206室。
4.报奖人若出现申报材料不实情况,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本奖学金。
5.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再申请成都学院院长奖学金。
五、研究所初选
由培养单位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注重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以及其代表性成果和学术水平、科学价值、社会贡献等情况,确定9位候选人。初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成都学院综合办公室。
六、其他
(一)成都学院综合办公室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奖学金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选票数从高到低选取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人选;博士、硕士分开评选,一等奖、二等奖评选名额及硕博评选比例根据当年申报学生情况具体确定。
(二)研究所和导师应认真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务必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研究所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在参评成绩、事迹、和成果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当事研究生的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已获奖的研究生,一经查实有此等问题的,撤销当事研究生获奖荣誉,追缴其所获奖学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研究生部 廖老师 朱老师
联系方式:028-85100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