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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8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相关要求,光电所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三好学生:87名

  三好学生标兵:6名

  优秀学生干部:12名

  优秀毕业生:5名

二、评选范围

  国科大学籍全日制在学研究生(北京集中教学的研究生除外)

三、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2.“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为:从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突出表现;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得到公认的好评。

  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为:符合“三好学生”基本要求,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的学生干部(包括研究生会、各学生社团协会组织、班委等)。

  4.“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为:曾获评过“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优秀毕业生应在本学年按时毕业并同时获得学位。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年度优秀学生评选:

(1)成绩单中有不及格记录的;

(2)违反宪法、法律和所规章制度,受到国科大、光电所纪律处分者;

(3)评定年度休学或保留学籍超过半年者;

(4)由于个人原因,在实验、实践环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5)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四、评选程序及上报

  1.个人填写申请表,经导师审核签字;

  2.经研究生部初审、汇总,报所优秀学生评审小组评审;

  3.研究生部网页公示评审结果,之后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终审;

  4.材料提交: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部办公室206。

  5. 截止时间: 4月18日12:00,逾期不受理。

五、其他

   评选过程中如发现申请者在参评成绩、事迹、和成果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申请者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已获奖的研究生,一经查实有此等问题的,撤销当事研究生获奖荣誉,追缴其所获奖学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方式:朱老师、廖老师 028-85100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