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地区2025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4〕9号)要求,现启动北京地区2025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一、申报范围 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在毕业学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三)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五)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北京地区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二、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4〕9号)要求,现启动北京地区2025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一、申报范围 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在毕业学年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