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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9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和光电所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计划开展202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中期考核条件:

1.开题报告考核已通过。

2.已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要求完成课程学习,达到毕业要求的学分。

3.申请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至少应已获得1项可作为学位申请的科研成果。

4.申请参加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科研成果已到达授位要求;

(2)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文章或专利应已投稿或提交申请(证明材料:编辑部、专利审查机构返回的审稿意见或光电所科研成果对外公开审查证明材料);

(3)专业学位硕士如果使用技术报告申请学位,应提交导师和培养部门认可的技术报告。

二、组织形式:中期检查由各学科会同研究生部统一组织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计划2025年毕业的研究生以及2026年毕业的电子大联合培养博士生(同时准备电子科技大学中期考核所需材料),提出申请,导师审核通过,并于2024年11月5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部205:

1.《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

2.《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须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论文撰写规范指导意见》撰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提交)

3.中期报告PPT(电子版)

4.《光电所外报材料保密审批表》(详见附件)

5.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已发表文章:期刊封面+文章首页;已录用文章:录用通知(导师及本人签字)+文章首页;专利:提供获专利作者列表页)。

四、中期考核预计时间:预计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中期考核方式: 15分钟PPT陈述+10分钟评委提问(博士)

                 10分钟PPT陈述+5分钟评委提问(硕士)

六、考核结果:

1.考核成绩

优秀:90 分以上,良好:75—89 分,合格:74—60 分,不合格:60 分以下。

每位考核小组成员对中期报告和口头答辩进行评价并独立打分,最终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成绩确定依据为每位考核小组成员所给成绩(对应等级)达到三分之二的等级。

2.考核结果处置

(1)中期考核通过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中期考核通过,可正式进入论文工作下一阶段:

①本组考核排名前 80%,且中期考核成绩“良好”及以上;

②本组考核排名后 20%,且中期考核成绩为“优秀”。

(2)修改中期报告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按考核小组意见,修改中期报告,1个月内进行第二次答辩考核:

①中期考核成绩为“合格”;

②本组考核排名后 20%,且中期考核成绩未达到“优秀”。

第二次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以上视为通过,未达到通过条件的研究生则中期考核不通过。

(3)中期考核不通过者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七、研究生网报信息及导师审核流程: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应在答辩后一周内完成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网上信息的填报并请导师审核通过,操作流程见附件。

请计划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未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研究生部不受理毕业申请。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部联系,联系电话028-85100438。

                                                                    研究生部

                                                          2024年9月29日